倘若是同一時間段的申請,在京代理機構較早收到自己代理的受理書注冊證等文書,那自然是極好的,外地同行也只有艷羨的份兒。
倘若某些代理機構提前收到他人代理尤其是外地同行代理的發文信息,尤其是對當事人不好的駁回信息、被異議信息、不予注冊信息、復審撤銷信息、宣告無效信息等,兼又施以“無因管理”,提前在官方文書送達之前通知到同行的委托人。
我們的商標發文信息,為什么就提前泄露了呢?這又該如何用我們電量不足的智商來理解呢?
同行委托人雷霆震怒,這該如何解釋呢,委托人只需一句:解釋就是掩飾,掩飾就是事實......
事情沒辦成,申請時預測的各種原因已經不重要了,委托人一般都只看結果。
為什么你不能第一時間收到自己代理的商標發文信息呢?我們的商標發文信息,為什么就提前泄露了呢?
來看看“內部審查進度”:
如此對比,你一張口,必將感到語言的蒼白無力......
畢竟,這商標局和商評委的發文信息就擺在這里!
現在,如果我們習以為常了,那不是在鼓勵他們、鼓勵這種“眼前的茍且”嗎?
再來看看這個:
“貴司名下...不予注冊復審裁定已于近日以掛號信的形式下發,我司律師團隊可以通過行政訴訟幫貴司拿下這個商標,請您盡快核實相關情況并與我聯系”:
半年前有媒體公開曝光過某沃的事情但沒有往上刨,而今,居然還有這么多“商標代理人”:肆意破壞商標共同體的職業榮譽感!
呼吁:期待商標局、商評委主動介入調查此類發文信息提前泄露事件。
最后,容我再聲嘶力竭的喊一句:聰明的,你告訴我,我們的商標發文信息,為什么就提前泄露了呢?